南平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是负责区域经济协作、对口支援、山海协作,承担全市开展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职能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研究提出我市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意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收集、整理、综合本市国内招商引资、国内友城协作、市场拓展等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三)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负责闽东北经济协作区、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和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联合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协调实施;负责泛珠三角协作区和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例会;组织开展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
(四)承担南平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各地大、中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办事处的报备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省、市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市领导对外省、市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出访的组织、联络和服务;
(九)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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