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7日,建瓯市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该公司将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建瓯能源发展助力,利好于民。双方将在能源领域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建瓯市将支持该公司开展相关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包括川石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相关工业园区、开发区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及相关的管网设施,综合能源服务等项目;与工业园企业合作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与农业公司合作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力配售网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大型国有企业,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福建分公司为国家电投二级单位,负责国家电投在福建进行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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